各相关学院:
根据学校与台湾南华大学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交换学生的协议,按照台湾南华大学的选拔专业要求,就2017-2018学年春季学期校际交换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(一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热爱祖国,品德优良,具有对祖国建设事业的担当意识和成为未来优秀世界公民的责任感;
(二)年度本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成绩全部及格以上(含及格),且无补考、重修或缺考情况;成绩绩点在2.0以上,基础理论扎实,有较强的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;
(三)身心健康,能圆满完成出境学习任务;
(四)家庭经济条件许可,有能力支付境外往返旅费、生活费、书费及其他费用,已交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;
(五)承诺履行校际交换学生项目协议之有关义务;
(六)满足以上条件,且满足以下任何一条者可优先获得推荐资格:
(1)获得过校内外奖学金者;
(2)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、社会实践、文化活动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;
(3)在校级文化比赛、艺术演出或体育竞赛中,获得前三名、优秀贡献者、主要组织者或在市级以上(含市级)文化比赛、艺术演出或体育竞赛中,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,或获得团体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成员、主要组织者;
(4)在公开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者。
二、报名截止时间
2017年11月14日
三、选拔程序
(一)学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到各学院:
1.三亚学院学生赴境外友好院校交换项目申请表(附件1)和交换生家长同意函(附件4);
2.已修课程成绩单(所在学院开具,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);
4.拟定的课程修读计划;
5.学生自述(申请交换学习的目标);
6.奖学金证明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(如有请提供);
7.身份证复印件、台湾通行证首页复印件(如有请提供)。
(二)各学院统一对学生的报名资格表进行审核、签字、盖章,并指定专人负责派送材料至国际处(书海馆326);
(三)国际处等相关部门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;
(四)国际处将入选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;
(五)国际处向境外友好院校提交我校拟推荐的学生名单,最后录取名单由境外高校确定。
四、学籍管理
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,我校保留其学籍,学生离境前应按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,按期返校后办理恢复学籍手续。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回校后,需带回在境外院校出具的校方成绩单、结业证明、相关的课程介绍、该校的成绩记载及学分计算方法,由教务处协调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学分认定及学分转换。
五、报名项目情况
台湾南华大学
1. 名额:3名
2. 交换学习时间:一学期(2018年2月至6月)
3.台湾南华大学网址为:http://www.nhu.edu.tw/
有关费用:见附件2“南华大学2018大陆地区短期交流研修学生简章”中除学费以外的B类费用。
新台币(TWD)与人民币汇率约为1人民币元≈4.55新台币。
六、项目咨询:
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办公地点:书海馆326室
联 系 人:刘老师,翟老师
咨询电话:88386171
Email:sanya_university@126.com
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该项目并于2017年11月14日18:00前将学生报名材料交到国际处(书海馆326室),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sanya_university@126.com.
附:
附件1 三亚学院学生赴境外友好院校交换项目申请表
附件2 南华大学2018大陆地区短期交流研修学生简章
附件3 报名汇总表(各学院填写)
附件4 交换生家长同意函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2017年11月6日